發布日期:2016-12-07 瀏覽次數:5703
近日,國土資源部發布《關于深入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的指導意見(試行)》,對城鎮低效用地的再開發利用提供指導性激勵政策。
《指導意見》著重從5個方面提出針對城鎮低效用地的再開發鼓勵措施,分別是:鼓勵原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自主或聯合改造開發;積極引導城中村集體建設用地改造開發;鼓勵產業轉型升級優化用地結構;鼓勵集中成片開發;加強公共設施和民生項目建設。此次施行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府引導、部門協同、公眾參與的工作機制,按照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要求,鼓勵土地權利人、集體經濟組織等市場主體和社會力量參與改造開發,形成形式多樣的改造開發模式,增強改造開發的動力;要建立平等協商機制,充分尊重土地權利人的意愿,提高改造開發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建立完善經濟激勵機制,協調好政府、改造方、土地權利人等各方利益,實現共同開發、利益共享。
不僅如此,《指導意見》不僅有針對性地提出了激勵措施,同時在如何防范政策適用范圍不適當擴大方面也有管理措施。一方面將嚴格控制改造開發范圍,加強規劃統籌。另一方面,健全協商和社會監督機制。《指導意見》規定,充分尊重原土地使用權人的意愿,未征得原土地使用權人同意的,不得進行改造開發。建立改造開發項目信息公開制度,改造開發涉及的專項規劃、實施方案等各個環節均應公開,保證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來源:合房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