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直住房公積金納入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
發布日期:2012-03-20 瀏覽次數:3948
自2011年來,我市正式實施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實施監管以來運行平穩,成效顯著。為確保商品房預售款全部納入監管,規范開發企業使用市直住房公積金,市房產局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發文,就商品房預售款監管涉及住房公積金貸款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要求住房公積金貸款由貸款承辦銀行按規定轉入企業在本行設置的售房款賬戶,除保證金外,售房款賬戶內的資金由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負責監管,貸款承辦銀行按預售資金監管辦的要求將公積金貸款轉入預售資金監管專用賬戶;未經預售資金監管辦審核的市直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銀行不予辦理劃轉和提取現金手續。
為更好的執行文件規定,增加可操作性,市房產局近日發文細化了具體流程,以方便開發企業和銀行辦理。
(來源:安徽省建設廳網站)